貳、借用及管理要點 一、借用資格 本園之幼生家長 二、借用原則 (一)本園幼生家長,每次借閱圖書2冊為限,借期為一週。 (二)借閱書籍到期後,若因故必需延長借期,請親自向負責圖書室之老師或義 工媽媽辦理續借。 (三)借閱之圖書未歸還時,不得再續借。借閱之圖書未按規定時間歸還,經屢 次催還仍未歸還者,則取消本學期之借閱資格。 (四)若因課程教學上之需要,園方有權要求家長提前歸還借閱之書籍。 (五)借出之書籍,需小心愛護,若有破損、遺失,請購買相同之書籍歸還,並 親自向負責圖書室之老師辦理。 三、借書辦法 (一)借書需申請借書證,家長需自行至辦公室辦理申請手續後使得借閱書籍。 (二)借還書時間依當學期公告時間為主,在開放時間外擅自借還書者,取消借 書資格。 (三)借閱書籍時請自行至開架式書櫃拿取欲借閱之書籍,交由櫃檯負責人員刷 書籍條碼借書。 (四)還書時,請將書籍歸還管理人員,並由櫃檯負責人員刷條碼還書。 |